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/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。 2.4 施工、调试、试运、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(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,供方细化,需方确认)。包括但不限于: 2.4.1 提供设备安装、调试和试运说明书,及组装、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。 2.4.2 安装、运行、维护、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(包括设备总图、部件总图、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、计算资料等)。 2.4.3 设备安装、运行、维护、检修说明书(包括设备结构特点、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、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、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)。 2.4.4 供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。 2.5 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(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,供方细化,需方确认)。包括但不限于: 2.5.1 检验记录、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。 2.5.2 供方提供在设计、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、标准和规程清单。 2.5.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(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,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,运输**重**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)。 2.5.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(包括材质、材质检验、焊接、热处理、加工质量、外形尺寸、性能检验/试验等)的证明。 ·上述文件的较终版及电子文件。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、签字并注明项目标识。供方应及时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,为本工程**的技术资料,所有资料上应标明“阳泉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调峰热源厂环保设施**低排放改造总承包工程 ”字样和“正式资料”,并有单位章和签字。